退換貨說明
● 一般退換貨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從商品抵達您手上開始即擁有7天商品鑑賞期 (7天含假日)。
如有退換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我們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換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換貨原因」等資料,我們收到後將會在工作日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※若有紙本發票,退貨時請連同「發票」一併退回。(電子發票我們會由後台處理)
退換貨商品須為未經拆封使用,或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,並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- 請存放於抽屜、避免光照。
- 超過七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-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- 外包裝紙盒輕微的摺痕,不影響商品本身品質。
-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-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- 因個人因素而申請退貨 、退費者,若下一次再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 、退費 。
- 退回商品需包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發票、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,切勿缺漏任何配件。
- 請勿自行拆解商品或損毀原廠外盒,原廠外盒包裝都屬於商品的一部分,或有遺失、毀損或缺件,可能會影響您退貨的權益。
- 請妥善包裝,連同發票,以下列其一方式寄回:
宅配郵寄:406016台中市北屯區安順東八街1號1樓 深海文具有限公司收 0928179066
7-11取貨:7-11熱陽門市(店號111485) 林政翰 0928179066
* 寄出後請通知我們,將於收到商品確認無誤後立即為您辦理。
退款說明:
- 信用卡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會直接把款項刷退至原付款的信用卡帳號中。
- 貨到付款、轉帳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則將退款轉帳至您提供的銀行帳戶中。
● 瑕疵退換貨(包含寄錯商品)
如有此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我們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商品名稱」、「照片或原因」等資料,我們收到資訊後將會儘快回覆並且為您處理,這種情況下郵資來回都由我們負擔即可。